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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产品认证
一、什么是自愿性产品认证
1991年9月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成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开展产品认证,至今已积累了十多年的实践经验。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的产品单元的产品质量特性及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其获准的认证条件是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质量体系符合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GB/T19001及认证方案特定的要求。目前方圆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涉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类产品、饮料(酒类)产品、基础化学品等60产品。
二、通过自愿性产品认证有什么好处
1、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获得顾客认同;
3、有效提高组织的运作能力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4、有利于组织持续改进和持续满足顾客各方面的需求和期望。
三、申请认证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认证申请方、制造商和生产厂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2、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认证申请方、制造商、生产厂具有规定的资质,其申请认证范围应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3、制造商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必须满足:
1)国家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
按国家制定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并实施了质量体系,至少已实施一次内审和管理评审。1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仅适用于初次认证);
2)CQM自愿性产品合格认证:
按相应产品的认证方案中规定的工厂检查要求(如GB/T19001或工厂保证能力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现场审核前已正式运行了3个月以上,至少已实施一次内审和管理评审。1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仅适用于初次认证);
3)CQM自愿性产品安全认证:
按CQM产品安全认证方案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并实施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现场审核前已正式运行了3个月以上,至少已实施一次内审和管理评审。1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仅适用于初次认证);
各种类型的产品认证受理时,还须符合相应的产品认证方案或实施规则中的特定受理要求和相应的各类型产品认证受理规定。
四、认证依据是什么?
相应的产品认证方案或实施规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认证程序